
5月20日晚,十堰出租车司机刘洪敏搭载了一位疑似醉酒的乘客。该乘客下车时误将9.9元乘车费错输成199395元。

当晚22时50分左右,刘洪敏驾驶鄂CTH850牌照出租车行至京东路时,搭载了一名约30岁的乘客,发现其疑似醉酒。刘洪敏将其送达目的地,车辆计价器显示车费9.9元,乘客通过微信扫码支付后便下车离去。

随后,刘洪敏继续工作。闲暇之余,他打开手机查看收款记录时,猛然发现一笔199395元的巨额收款已到账。面对这笔突如其来的“意外之财”,刘洪敏立刻想到,应该是疑似醉酒乘客误付的。

由于没有乘客的联系方式,刘洪敏立即驱车返回疑似醉酒乘客的下车地点,在周边反复寻找、等候,始终未见到疑似醉酒乘客的身影。随后,刘洪敏驾车前往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朝阳路派出所,寻求民警帮助。

5月21日中午,刘洪敏的手机收到一条信息,对方自称是前一晚误付车费的乘客。收到消息后,刘洪敏当即答应退款,并提议双方前往朝阳路派出所,在民警见证下退款。

5月21日14时许,在民警全程见证与核实下,刘洪敏将199395元款项全额退还乘客,连原本9.9元的车费也主动免除。乘客深受感动,为表达诚挚谢意,特意给刘洪敏发了66元的红包。

刘洪敏表示:“我只是做了应该做的,不是自己的钱,一分都不能拿。”

网友们纷纷为拾金不昧的刘洪敏点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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